為貫徹落實國務院2012年《政府工作報告》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有關要求,加快發展中等職業教育,促進教育公平和勞動者素質提高,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 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的意見》(財政[2012]376號)和《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關于做好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有關工作的通知》(財政明電[2012]3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做好我省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含技工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的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
(一) 擴大免學費范圍
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對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
涉農專業范圍,根據教育部發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教職成[2010]4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及專業設置管理辦法確定。涉農專業的范圍為:農林牧漁類所有32個專業,以及輕紡食品類的糧油飼料加工技術、糧油儲運與檢驗技術專業和醫藥衛生類的農村醫學專業等3各專業。
城市家庭困難學生,省按在校學生的5%確定。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應根據實際情況,按不低于5%確定本行政區域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具體比例。
(二)擴大免學費范圍后財政政策。
免學費標準按省人民政府或地級市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價格主管部門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準的學費標準確定。為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對公辦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因免除學費導致學校收入減少部分,第一、二學年由財政按照享受免學費政策學生人數和免學費補助學校;第三學年原則上由學校通過校企合作和頂崗實習等方式獲取的收入予以彌補,不足部分由財政按照三年級享受免學費政策學生人數30%的比例和免學費補助標準補助學校。